中国农业机械工业协会风力机械分会
(2007)中农协风字第030号
关于组建《风能设备》杂志和 “中国风力发电信息网”
通讯员队伍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为了进一步扩大我会官方媒体《风能设备》杂志和“中国风力发电信息网”的影响力、权威性,更好的为我会会员单位及其全国从事风能产业研制、开发、制造、推广、应用的企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、科研院所服务,及时准确的传递国内外风能资讯,引导我国风力发电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,经研究决定建立通讯员队伍,并确定通讯员的权利和义务(见附件一),以期加强刊企交流,共同办好我会一网一刊。
请你单位选派一名通讯员,并填好通讯员登记表(见附件二),用传真或邮箱分别报分会秘书处和杂志编辑部。
联系人:李德孚 葛凯
附件一:通讯员的权利和义务
附件二:通讯员登记表
二〇〇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
附件一:
通讯员的权利和义务
1、《风能设备》杂志每期出版后免费送给讯员1册。
2、通讯员报送的文稿资料包括:新闻、招聘、通知、招标投标信息、参展、新产品研发、投资合作通报、本单位关注的译文资料、本单位组织翻译或纂写的技术论文、企业近况、产品资料等。
3、每个会员单位设通讯员一人,由单位负责人确定,通讯员负责组织并向《风能设备》杂志、“中国风力发电信息网”报送文稿资料。(非会员单位,审核后生效)
4、通讯员单位报送文稿免费在杂志和网站发表,独家首发稿件按有关规定给付稿酬。
5、通讯员在《风能设备》杂志的文章中署名,并免费刊登风能产品/服务选型目录。
6、不定期举办通讯员培训班,总结交流经验,表彰先进。
7、通讯员有义务向《风能设备》杂志提供文稿,连续3个月未供稿的单位暂停网络服务和杂志的投递。
8、通讯员有义务向本单位传达我会有关杂志、网络、展览研讨等通知、文件、活动精神。
9、为了保证杂志投递的准确性,通讯员有义务向我会报送会员单位变更信息、通联方式。
10、通讯员向有义务对《风能设备》杂志和“中国风力发电信息网”提出建议和意见。
|